昨天早上看到非常令人生氣一則報導,這不是只因為我們愛貓,客觀看這則報導,你也會發現他們的行為並不可取!
希望自由時報及本篇作者能夠公開道歉,對這則報導所造成的不良影響提出道歉!!並且強烈建議報社刊登街貓街犬的TNR計畫,佐以介壽里的成功案例,為社會樹立良善風氣。
新聞來源: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8/new/mar/20/today-so16.htm#


以下內容節錄自酷的貓
●社區內每棟出、入口都有垃圾清運點,管委會曾估算過野貓數量最多時約有近百隻,不僅亂翻垃圾,造成社區髒亂,帶來的跳蚤,更使得住戶愛車內成為跳蚤繁衍溫床。

→垃圾不落地才是根本,撲殺獵補其他弱勢生命,對孩子是不良的示範。跟希特勒撲殺猶太人的理由有什麼兩樣!
→市政單位執行力不佳,才應該是媒體報導的主力吧!

●李達人於是私下拿出新台幣5萬元懸賞,只要抓到一隻貓就可以向他領500元獎金;不料,獲得住戶熱烈回響,短短兩個月,就擒獲36隻貓。

→有解決問題的魄力,卻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!間接殘害生靈不足為取!
→文字記者描述為"熱烈迴響",用詞有待斟酌!下文還描述"整個懸賞抓貓的過程趣味橫生....",何來趣味之有,以文字行暴力!

●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:
1)有的住戶為了領獎,抓到懷孕的母貓時不抓給管委會,等母貓生了一窩小貓才抱來領獎金,讓他"哭笑不得"。
 →給李達人先生:此等利益薰心的不當作為,未加以譴責,僅"哭笑不得"?
2)不過,並非所有住戶都贊成他的構想,有人以貓都抓光,老鼠誰來抓為由到管委會抗議,為此,管委會開會決定留5隻貓不抓,讓牠們發揮「長才」。
 →這是在教育下一代,沒有利用價值就等著被誘捕淘汰?開會決定其他生命的生死?我相信如果真有地獄,判官也正把污名者列名討論中....

註:凡送往動物之家的動物們,只不過暫時有棲身之處,一定期限後無人領養,還是得安樂死,不要藉愛心之名,誤觸屠害生靈之罪。

請記者跟李達人先生實際走訪民生社區介壽里,看看人家如何創造人與動物的雙贏。以人的觀感來看,防火巷夠髒夠亂鼠貓橫行了吧!!可是人家現在乾乾淨淨,五年來中外媒體爭訪,人類有大腦會說話四肢靈活,不該只是用來驅趕弱勢。

◎垃圾不落地,貓狗有飯吃,就不會造成環境髒亂,老鼠蟑螂也會自然轉移陣地。
◎貓狗結紮,就不會搶地盤,夜半打架哭號。
◎報導不該造成社會大眾價值觀的扭曲。

強烈建議報社刊登街貓街犬的TNR計畫,佐以介壽里的成功案例,為社會樹立良善風氣。



這不是因為我們養貓、愛貓,所以感到憤怒,而是解決事情的根本之道本來就不是把貓抓起來丟去動物之家等死,而且社區住戶留下五隻貓來抓老鼠的決議更是令人不可置信~因為嫌吵,所以抓貓、因為擔心老鼠沒人抓,所以留下貓...這到底是什麼心態、什麼謬論,人類的自私完全顯現,有沒有人想過為什麼會有這些流浪貓、狗?!也是因為人類自私所造成的!!想要他們作伴的時候買了帶回家,嫌照顧他們麻煩的時候就將他們丟在路邊自生自滅!他們為了本能的求生存又遭來這樣的對待...他們也是生命!這很難理解嗎?與我們同樣是生命!請記住這一點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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